儘管監管不嚴,我們的自來水大多數是安全的,我們的大部分瓶裝水可能是安全的。但為了要確定,我們必須仔細考慮。如果我們實際細看,我們有時會發現意料之外的事情。
公眾或媒體所報導的瓶裝水污染實例很少,但是,實際發生的例子比被媒體批露的多更多,而且,每次水污染也不見得會被人發現。自來水受污染時,通常當天晚上我們就可以看到相關新聞,因為供水機構被要求一定要讓公眾知道,同時,迅速採取行動以糾正問題。由於瓶裝水的檢測要比自來水的檢驗頻率少得多,瓶裝水的報告要求也沒有那麼嚴格,如果瓶裝水受污染,可能數天或數週後還在架上出售──而且這是在污染的情況真的被人發現的時候。更讓人驚訝的是,如果瓶裝水被污染,瓶裝水公司也沒有被要求將商品自動召回。如果發現瓶裝水受到污染,瓶裝水公司需要採取行動以「消除或減少」污染,但公司沒有義務向公眾通報或召回受污染的產品。如果消息終於公布了(如果瓶裝水公司願意公布),很可能已為時已晚。
這個發現污染和公告污染之間的時間差,是整個召回制度上的另一個嚴重缺陷。即使召回污染商品公告已公開張貼到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的網站,召回通知可能在發現污染後的數個月(甚至很多個月後)才發出,而這時候這些瓶裝水已經售出了。除非有媒體注意到有消費者買了被污染的水,並由瓶裝水公司本身自行回收,否則這些已受污染的瓶裝水可能早就進了消費者的肚裡了。超過7,000加侖由田納西州裝瓶的飲用水運送到南方6州,於1994年8月被發現糞大腸菌群污染,但一直等到10月才將商品召回。1995年3月至10月間,約有超過100萬瓶被發現黴菌污染的泉水,從紐約運至整個美國東北部地區,但一直等到次年5月才將其召回。2008年9月雀巢「優活水」(Nestle Pure Life water)因含有稀釋的清洗液而被召回。根據通知,水在3個月前就分別運至紐約、康乃狄克州,特拉華州,新澤西州和賓州。同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即使有些國家的食品監管體系相當完善,也會在瓶裝水裡發現污染。許多發展中國家甚至連瓶裝水相關法令也沒有。愛爾蘭在2007年進行的一項全面調查中發現,7%的瓶裝水測試樣品中發現污染而且超過愛爾蘭或歐盟標準,有超過6%的瓶裝水發現大腸菌群,部分樣品甚至含有致命的大腸桿菌──這是大腸菌群中最嚴重的。愛爾蘭食品安全局承認,他們已將調查結果通知瓶裝水行業,但遲至1年後都未向大眾正式公佈實情。某些瓶裝水被回收下架,但是,他們從來都沒有對大眾說明;該局也沒有公布產品不合標準的公司名稱。
2004年荷蘭進行的一項研究測試,共取樣16個不同國家的68種不同的商業泉水、一種自來水樣本、及井水樣本。總體而言,有40%的樣本受細菌或真菌類污染。巴基斯坦水資源研究協會(Pakistan Council of Research on Water Resources, PCRWR)於2003年宣布市面上的11個品牌泉水受到污染,不適合人類食用,但是1年後,這些品牌仍然在市場上販售。印尼警方在2006年關閉了一間瓶裝水公司,這間公司使用由當地垃圾場回收的塑膠瓶來填充當地的地下水,再重新貼標出售。越南胡志明市39名小學生因喝下被石蠟污染的瓶裝水而中毒。
事實上,地下水水源在實際測試時經常被發現己污染,或是有被污染的風險。 1997年3月在北倫敦所爆發的隱孢子蟲病大流行,罪魁禍首就是污染的地下水。由英國環境、交通與區域部(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 Transport and the Regions)所作的飲用水督察報告:「全世界愈來愈多的證據顯示了地下水被隱孢子蟲污染的可能性。」正如英國科學家得出的結論:「並不是所有的地下水品質都很好。」他們還建議政府公共供水系統「應該要特別小心地表水污染到地下水的可能性,例如水井和泉水集水區。水域、水源都應該要作水質審查。有進一步展開調查的必要,在地表水污染最嚴重的時候,地下水應該要一直抽樣檢查。」
瓶裝水的真相:揭發品牌販售背後的騙局
Bottled & Sold:The story behind our obsession with bottled water.
ISBN:9789862482858
作者:彼德‧葛萊克(Peter H. Gleick);譯者:戴雅秀
出版:日月文化
出版日期:2012年9月1日
定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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