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者付費」環署在11月喊出12月中旬「即將開徵」水污染防治費,但環署至本月8日才在上下午接連舉辦協商與公聽會,工業、畜牧業廠商態度仍抗拒。對此,環署表示須調整、研議細節,也改口沒有施行時程表。如此一來,12月開徵希望渺茫,最快也得在明年初上路。
2006年環署制訂「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雖每年依法編列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但立法院年年刪預算,因此未能開徵。紀錄片《看見台灣》上映與高雄日月光K7廠偷排廢水事件後,立院通過決議,要求環保署先徵收大企業水污費。
依此辦法,水污費開徵第一年的收費對象是工業,畜牧業也將在開徵第三年開始加入,第四年則是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家戶收費等。
環保署水保處預計徵收項目,包括了鉛、鎳、銅、總汞、總鉻、砷、氰化物等。開徵第一年給予5折費用,第二年6折,逐年往上調,一直到第六年才會全額徵收。
水保處統計,排除畜牧業後的事業徵收家數約5,154家,平均年繳1,000元以下者占8成,平均年繳約2,300元;工業區污水下水道業者有68家,每家年繳約42萬元,可由工業區內廠商分攤。
水保處指出,此金額對產業及國際競爭力的衝擊有限,我國徵收項目少於韓國、馬來西亞,且中國雖有61項徵收項目,但只收取每家業者最高的3項物質,相較之下我國的水污費並不嚴苛。
但參與公聽會的工業與畜牧業多數仍採反對意見,指出雖然水污費徵收金額不算高,但要求做檢驗所需花費,卻可能遠高於此。
部分業者不滿,抨擊環署徵收水污費是因為工業最好徵收,但業者已花很多錢處理水污設備,現在又要付水污費;反觀違法工廠卻不在開徵之列,實在對有良心的業者不公平。棉布印染公會秘書長簡英雪指出,《看見台灣》與日月光事件的重點是「偷排」廢水,環署該做的是打擊不法,而不是一再找「好學生」開刀。
更有業者指出,政府要求業者的同時,也該反省是否有做好對於污水下水道、未登記工廠的管理,而不少縣市政府並未帶頭做好上游的水土保持也同樣要咎責,不能過份反商、仇視工業,否則產業出走、關廠將傷害國家經濟發展。
許多業者更指出,為徵收水污費而要求業者每半年進行檢測,檢測費用反而是一筆不小的負擔。台中電廠環境工程師楊士弘提出,水污費徵收應更密切配合水污法相關規定。例如現有排放許可證,其已依水污法有定期檢測申報的機制,且廠商改變製程就一定得申請變更許可證,應足以反應實際狀況,不應讓所有業者都要再去檢測一次所有項目。
對此,環保署水保處簡任技正張莉珣解釋,水污費有兩種計費方式,一為以水量樣態許可值90%去直接計算,而不需再做檢測。但若業者對自家排放水質有信心,則可自行進行檢測,並以此計算費額。環署與地方主管機關將不定期前往抽驗,業者可選擇有利的計價方式。
彰化環盟理事吳麗慧與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北辦公室主任粘麗玉則指出,雖樂見水污費開徵,但關於家戶廢水一項,目前許多縣市的下水道系統普及率仍低,甚至不達2成。公部門是否有打算在4年內完成污水下水道?或是徵收經費將用在積極建設污水下水道?
平鎮工業區代表也指出,依該工業區狀況而言,工業廢水經處理後,水質是好過了未經處理的民生廢水。經濟部工業局代表同樣表示,家戶廢水污染其實並不亞於工業廢水。
工業局也提出,除了課水污費,環署也應鼓勵業者投入設備改善、節水,並提出應有的獎勵。
而畜牧業者大力反對列在「事業」之中,農委會代表也提出「農工分離」,認為農業廢水有特殊性,建議農業事業的徵收費額有折扣。
張莉珣則認為畜牧業已改為第3年才加入徵收,相關單位與業者應把握時間提升技術。
動權團體動物社會研究會成員更進一步建議業者改善不友善的飼養方式,如此一來,也可降低污染、降低成本,否則過度用藥也會讓廢水含有鋅、銅等重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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