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本協會與曾經徒步環島的熱血青年黃俊男先生合作,採集西海岸野生石蚵並送檢12種重金屬,以了解西海岸汙染狀況,並於5月26日召開記者會發表我們的檢測與分析結果。我們採集野生石蚵而非養殖牡蠣,目的是為了避免媒體報導只偏向食品安不安全,會不會危害健康,卻不去追蹤根本的環境污染問題;也是為了避免政府為了安撫大眾的恐慌,吃給大家看,以掩蓋事實真相,模糊問題焦點;同時也是為了避免某些養殖戶受到影響後的非理性反應,控告提出真相的人,卻不去追究汙染其養殖環境的人,就如同2001年揭露綠牡蠣檢測結果的學者們所受到的待遇。然而,當環境受到污染,食品焉能安全?
更進一步言,如果環境污染問題已經如此嚴重,政府仍能提出一堆數據,說明食品安全無虞,甚至環境也很乾淨,你是否就會照單全收?
儘管野生石蚵很少人食用,但畢竟它是反映水體環境污染的生物指標;它體內有的,同一來源的其他海產也會有;我們不吃它,可能也會吃其他海產。因此,我們仍根據這次的檢測結果,計算了食用野生石蚵的健康風險。結果發現,如果每天食用50克,則我們檢測的14個地方中,只有曾文溪口的石蚵勉強可以吃;如果每天食用20克,仍有桃園大園工業區、永安漁港、彰化番雅溝、高雄蚵仔寮、鳳鼻頭漁港、雲林台子漁港等地石蚵不適食用,而這幾個地方大多是受到工業廢水嚴重汙染的地方。然而,令我們驚訝的是,環保署的河川水質監測資料,在這些重汙染地帶,竟然大部份都還是合格的。除流經大園工業區的老街溪與流經永安漁港的銅含量超過水體水質標準的次數較多外,其他重金屬(包括也很嚴重的鋅)的合格率都接近百分之百。
這暴露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環保署每年編列預算檢測水質,竟然都不能反映汙染情形!畢竟重金屬項目每季只檢測一次,不能反映河川一年365天的水質變化情形;而大部份工廠是日夜在排放,或是趁著月黑風高,環保單位不可能派人來採樣的時候,偷偷排放未經處理廢水。另外,也有一種可能是,水體水質標準太過寬鬆:環保署訂定水質標準時,是否有掌握並考量水質與生物體汙染濃度之間的關係?是否有確切的科學證據?如果沒有確切的科學證據,是否採取預警的原則,從嚴管制水體品質?
除了環保署的水質重金屬監測沒有發揮效用外,在最末端為我們食品安全把關的衛福部呢?很遺憾的,其情況可能比環保署更糟。環保署的水體水質標準中,重金屬項目還有10個;衛福部的水產動物類衛生標準,重金屬項目則只有甲基汞、鎘、鉛3個!當然這3種重金屬都很毒,但其他較不毒的重金屬就可以不管嗎?另外,以健康風險觀點而言,即使食品中每項重金屬都不超過標準,但其累加風險還是可能會超過可接受風險的。因此官員口中的不超標,就可以等同於安全嗎?答案,當然又是否定的。
因此,目前的狀況是,我們每年編了一堆預算,檢測水質、食品,數據都很漂亮,沒有超標,卻不能代表什麼。最大的用途是,給工廠繼續大量排放汙染廢水的理由。即使河川中生物都快死光了(明顯超過河川涵容能力),官員仍可振振有詞地說,水質沒問題,數據顯示沒有超過河川涵容能力,不用進行汙染排放總量管制。
日前桃園在地聯盟的潘老師來信告知,在我們召開記者會後的幾個星期,桃園縣議員黃傅淑香要求桃園縣府陪同到永安漁港與竹圍漁港採集野生石蚵並送檢,如果重金屬「超標」,縣府就會在海邊立牌警告民眾勿食用底棲生物。結果桃園縣府就檢測了甲基汞、鎘、鉛3個項目,因為其他項目衛福部沒有定標準,也就無所謂超標問題;即使竹圍漁港的石蚵甚至比永安漁港的還綠,縣府也未主動去檢測銅。另外,縣府也對議員說,水體水質沒有問題。
如果縣府連根據事實真相(而不只是看數據)立牌警告民眾的意願都沒有,他們會採取真正有效的措施,遏止源頭的工業污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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