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全國能源會議 廢核團體提完整能源政策

Category: 水新聞 Created: Friday, 26 December 2014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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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4年12月26日台北訊,郭叡報導

經濟部今﹝26日﹞在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召開「全國能源會議-因應策略意見徵詢會議」,今日會議主要針對「需求有效節流」、「供給穩定開源」、「環境低碳永續」三個方向徵詢社會各界的看法與意見。

回應全國能源會議 廢核團體提完整能源政策

小幅節電、核電延續

在會議中經濟部於報告上表示在節電上是可以努力的,但有部份民間團體認為截至目前似乎一直沒有確切的時程與計畫,如本次會議所發佈的資料中,在管理與輔導產業能源大用戶節電部份,也只規劃達成平均年節電率1%,似乎誠意明顯不足。而在能源來源上,經濟部將繼續規劃核能電廠的使用,並持序加強核能相關的安全宣導,並規劃相關的緊急應對措施,以消弭民眾對核能使用上的疑慮。

長期推動再生能源的陽光阿嬤周美惠紙張,應加強廢油回收使用於交通運輸;水資源聯盟
黏麗玉建議,我國住宅用電佔比相對其他國家而言較低,目前能源局節制產業部分用電的規劃明顯不足。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研究員謝雯凱建議,電費應合理反映真實成本、訂出差別費率讓用電大戶負擔更貴的電費,另政府應實施能源稅、移除對化石能源的補貼,銀行融資策略方面,應該要針對企業、工廠提出節能措施的融資服務,協助攤提成本。

呼籲政府發展前瞻節能路線

在本次會議開始同時,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以及多個公民團體在會場外針對本次全國能源會議召開記者會,將該平台所構想的能源政策架構對媒體發表,也希望藉此呼籲政府將人民的聲音聽進去。

回應全國能源會議 廢核團體提完整能源政策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洪申翰表示,台電透過全國能源會議想表達台灣缺電的情況,但真正的事實是台灣在能源政策上還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而且如以工研院在具前瞻性之節電政策推動的推估,在備用容量率上是可以高於現在有的核電延役路線,尤其在現在的能源政策上,用於營利上的工業電價與非營利的民生電價相差過多,所以不該在圖利企業的情況下犧牲一般大眾所需的用電環境,以及應該考量拉大電價級距,以有效抑止高電量用戶之用電量。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針對本日會議議程於現場提出五大能源政策主張:1.落實前瞻節能目標、2.推動能源稅立法、3.減碳目標入溫減法、4.取消工業電價補貼、5.建全綠能發展環境,以呼籲政府與台電應立即往這方面發展。

全國教師總會詹政道認為,這樣的能源會議,應該是要看到政府是否有決心在落實綠色能源政策,而不是不斷的拿經濟成長當作藉口來恐嚇人民,以繼續延役核能電廠。詹政道也強調,在未來石化資源枯竭之後,我們還是需要新的能源來取代,所以從現在開始優先發展綠色的替代能源才是最該被考量到的。

※ 補充資料: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能源政策主張

「要為改革找方法,別為顢頇找理由」
不容經濟部再迴避的五大能源政策主張

全國能源會議是個重新檢討未來臺灣經濟轉型的契機,在這個關鍵的時機點,官方應該誠實面對過往能源政策的顢頇,偏袒少數耗能產業、特定能源的問題,並且應該提出符合前瞻能源改革方向的政策。雖然民間團體過去已經提出許多能做而為未做的能源政策建議,部分甚至成為過往全國能源會議的共識結論,但在本次會議中,還是只見官方將制定進步政策的責任持續卸責,為自己過往的不作為找理由。

因此,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偕同聲援團體,必須再次提出我們的五大能源政策主張,完整說明什麼才是符合環境正義、社會公平以及永續發展原則的能源政策改革,並要求經濟部不能再迴避,應該要為改革找方法,別再為顢頇找理由。

回應全國能源會議 廢核團體提完整能源政策

1.落實「前瞻節能目標」

2014年五月行政院拍板核四封存後,台電一直處心積慮想以缺電為名,推動核一二三的延役,延續核工業的利益。但事實上,核四封存後的因應策略並非只有老舊核電延役一途,節能與能源效率提升更能符合環境正義、社會公平以及經濟永續發展的原則,但問題是,台灣在節能的工作上,還有多少潛力?能否靠可行的節能政策因應未來可能的缺限電情境呢?

若細讀本次全國能源會議官方引言資料的核心議題一之簡報,我們就可以了解,上述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在本份簡報的第26頁,我們可以看到以下敘述:「據工研院研發的「臺灣2050能源供需情境模擬器」進行分析,在假設GDP成長率在2011〜2025年間年平均成長率為3.14%,節能技術面採行「前瞻情境」(Level 3)之前提下,亦即排除政策許多限制,或是科技發展有重大的突破時,2025年時全國電力需求量將為2,899.0億度(台電系統約2,390.3億度),較2010年時增加17.3%,意即在2011〜2025年間,每年用電需求成長率1.07%。」因此,環團就以上述工研院能源模擬器(工研院為官方的政策智庫,且「臺灣2050能源供需情境模擬器」為行政院核定的能源研究計劃〔註1〕〔註2〕)所評估的數字,輔以台電10302案〔註3〕的長期負載預測和電源開發計劃的評估數據,繪製出上圖兩種情境之長期備用容量率,而備用容量率越高,停限電風險就越小。

「A.守舊核電延役」和「B.前瞻節能政策」兩個情境的供給面與需求面條件,可參考圖中下方的圖示條件說明。簡單來說,如果我們可以落實工研院能源模擬器中,可行的「前瞻節能目標」(情境B),即便在核四停建,核一二三不延役的狀況下,備用容量率還比現在台電亟欲推動的老舊核電延役的情境A要高,也就是更沒有停限電的風險。換個角度說,台灣能做而未做的節能政策還有很高的節能潛力,相較延役等其他因應策略,落實「前瞻節能目標」更是兼顧非核、低碳、不缺電的政策首選,我們現在所缺的,只有政府全力推動的決心而已。

註1:工研院「臺灣2050能源供需情境模擬器」將台灣需求面的節能目標分為level1~4四個等級,level4(極限情境)表示需要突破所有限制,窮盡所有資源及技術極限的發展才可能達成之目標。而官方目前所訂定的節能政策目標大都落在level2(積極情境,但普遍稱之為基準情境)。而level3(前瞻情境)表示目標可行,但尚缺推動決心排除政策限制之前瞻節能目標。因此,民間團體主張台灣的節能政策必須在政策與技術可行的條件下提高目標,至少應從當前level2的基準情境提升到level3的前瞻目標,不該繼續原地踏步。

註2:前瞻情境與極限情境所採用的經濟條件為目前政府所規劃之經濟成長趨勢,與國際機構預測趨勢相近:2011-2025年GDP年平均成長率為3.14%,意即,在此評估中,執行此二節能目標,並不會拉低經濟成長率,官方切勿再以節能會傷害經濟為理由拒絕。

註3:台電10302案為台電最新的長期負載與電源開發計劃,其中供給端扣除了包括深澳、彰工、台中火力等數座爭議中的火力機組。意即,如果我們能夠落實「前瞻節能目標」,甚至可減少幾座爭議的高排碳火力機組都不會造成停限電的危機,也就沒有「廢核會增加溫室氣體排放」的問題。

2.推動能源稅立法

能源稅是將能源使用與消費的外部成本量化計算,並由生產者與消費者分攤此量化的外部成本,作為選擇能源類型以及使用量的參考。但我們更必須釐清,開徵能源稅並非增稅,國際上大多數能源稅實施的例子,必須秉持稅收中立的原則,將能源稅所增加之稅收,優先用於提高免稅率或降低個人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少企業對員工社會福利之負擔,有促進社會分配公平之效。

自2005年全國能源會議以來,開徵能源稅就是大會共同意見,然於本次核心議題三之因應策略中,仍僅表示「研擬中」,未提出明確時程以及內容規劃。故提出「應於2016年本屆立委任期屆滿前,完成能源稅法審議,其中稅率之制定,應符合反應環境外部性、稅收中立等原則」。

3.減碳目標入溫減法

過去幾年溫室氣體減量法的立法協商過程中,官方一直不願讓減碳期程及減量目標入溫減法,宣稱這會減少政府應變的彈性,並帶來企業壓力。但我們必須指出,只有明確的減碳目標,才能夠讓企業及整個社會擺脫不確定地觀望,徹底邁向低碳轉型。也只有與減碳目標結合的節能目標,才能逼使政府通盤檢討各部門行業的真實節能潛力,讓節能能夠真正帶動減碳。因此,政府若要認真談減碳,首先該先正視過去訂定的節能與減碳政策目標,並將其法制化,再據此規劃不同部門的政策工具,嚴加考核,而非僅草率的將減碳當作推動核電的藉口。

4.取消工業電價補貼

台灣工業用電超過總體用電五成,儘管大多數國家的工業電價都低於民生電價,但台灣相當不同的是,台灣的工業電價不止低於民生電價,還低於發電成本,也就是說,台電賣工業廠商一度電,就要貼錢補貼此企業買主一度電之價差,極不合理。因此,我們在因應策略中嚴正要求,必須取消以工業電價補貼為主的化石燃料補貼,讓工業廠商自己負擔本該負擔的用電成本,並借此縮小台電之虧損,並促進工業之節電動機。

台灣民生電價雖也低於台電民生用電的發電成本,但民生用電跟工業營利有不同的性質,基本電力的使用權在現代社會已經已是基本人權之一,因此基本維生用電量之電價應該需有基本的保障,使其維持在可負擔的價格,儘量不受燃料與發電成本的波動,維持基本生活水準。不過,台灣當前民生電價的費率級距差不夠大,每月五百度以上與一百一十度以內相比,尚不及三倍(以南韓為例,住宅用戶每月用電五百度以上的單位電價,是最低用電級距一百度內電價的十一點七倍),因而應拉高用電級距的每單位電價差,讓較奢侈用電的家戶提高他們的電費,也算是促進這些用電大戶的節電措施。

5.建全綠能發展環境

台灣的綠能的自然條件不差,但若欲順利達成規劃中的最大化發展目標,最重要的是,必須完備支持再生能源發展的系統環境。例如投入發展智慧電網,讓電力供給端與消費端能夠在動態數位資訊的協助下,進行更靈活、彈性的調度模式,打破傳統認為再生能源不穩定的印象。而儲能設施的建設,也可拉近尖峰與離峰需求落差對於整體發電系統的負擔,不必再為了極少數的尖峰時段大量投資發電機組,形成資源低效率的配置。更重要的,我們必須正視再生能源分散、多元的特質,擺脫過去台電傳統集中式、大電廠、由上而下公眾缺席的電力與決策調度思維。

在已有的制度面中,目前再生能源躉購制度的費率計算與競標問題,也遭受許多批評,而廠商與民眾向台電申設躉購綠能設備併聯的行政程序門檻,更讓一般民眾與廠商視為畏途,甚至許多想要申請設置的裝設戶或廠商,因台電電網饋線不足,而無法並聯入網,這都是亟待改善的綠能系統環境。而過往台電始終消極於綠能的發展,不斷唱衰再生能源,因此,我們也需檢討當前電業制度及台電在其中的角色,在不失台灣電力服務的公共性下,讓綠能改革在合適的制度下順利向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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