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稅年底落日 擬延長至2030年、車齡10年以上納入
業者汰換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可獲最高40萬元減稅優惠。這項實施近十年的政策,將於今(2026)年底落日。財政部日前提出草案,擬將減稅期限延至2030年底,並擴大適用至出廠10年以上的大型柴油車。環境部與財政部今(30)日共同召開修法研商會討論。政策至今累計已汰換2萬多輛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但仍有約6萬多輛尚未汰換。新制可望減少空污排放,貨運公會也支持修法,但關切立法時程若趕不上年底,恐怕影響業者換車安排。現行《貨物稅條例》規定,車主報廢2006年9月30日以前出廠的一至三期老舊大型柴油車,換購新車,可減徵每輛最高40萬元貨物稅,包括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及大型特種車都適用。優惠措施從2017年8月開始實施,將在今年底落日。為延續政策,財政部9月公告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修法草案,擬將優惠期限延長至2030年底;同時為進一步減少車輛空污排放,也將適用範圍從原本的一至三期老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