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東發展只提拼觀光? 公民批忽略環境、文化在地連結
2011年6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設置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總額4百億元,基金執行期程為10年,現在走到第四年,進入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流程,台東縣府上半年忙著跑程序。上周日(4/19)縣府辦理「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草案)」聽證會,等著4月底陳報行政院。不過,發言民眾普遍反應既有提案太重觀光、輕忽環境、文化及民生層面。會議主席副縣長陳金虎表示,計畫內容還有調整空間。計畫目標彼此矛盾 環團質疑縣府未釐清根本課題台東縣在第一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中,行政院核定28案由基金補助8.98億元,迄今已執行完畢2案,縣府針對第一期提案成果檢討,強調要「加強跨部會、跨區域整合」。不過,在聽證會現場,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指出,縣府各處室缺乏橫向連結,第二期計畫目標彼此矛盾。他以鄰近區域的富岡漁港與富山護漁區為例「一邊要衝遊客數,另一邊又要總量管制」。而台東的社福需求,究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