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委會留畢業禮 北市保護區處理原則定案
18日上午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舉行第667次委員會議,這不但是副市長張金鶚任內的最後一次都委會,也是本屆委員的任期最後一次會議。除了大合照離情依依外,他們更留下了「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供之後的都發局與都委會作為審查依據,也供各行政區通盤檢討時參考。之後北市的保護區確定不能以私人出面要求變更,由市政府負責的公共設施與既有合法建物也在其中提出分類與處理原則。此原則雖然位階並不高,但若能在都市計畫的規劃中受到重視,仍是相當正面的結果。近年慈濟內湖案與薇閣小學等陸續循個案變更方式企圖解編保護區,引起不小爭議,都委會也因此尋求一套原則以免類似紛爭不斷,都委會組成專案小組,在這半年內舉行先後四次小組討論,過程中也促使北市都發局對北市內的保護區進行全面性的調查與檢討,據委員張桂林意見,這可能是自1979年以來的第一次。專案小組在討論中,將「保護保護區」、「保護區不能輕易變更」的概念視為最高原則。因此提